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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推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新政策

1999-07-03 来源:光明日报 谢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7月2日电上海市副市长左焕琛今天在市科委召开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研讨会”上宣布:经批准,决定将上海医科大学宋后燕课题组缴纳的48万元个人所得税款全部以列收列支的方式返还给宋后燕等成果完成者。这是上海市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所采取的一大突破性举措。这表明,在依法纳税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高新技术成果完成者可享受同免税相一致的待遇。

宋后燕课题组转让“注射用重组链激酶”成果后,按去年颁布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规定》,获得304万元个人收益,宋后燕以及课题组其他成员均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前不久经修订重新颁布的《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规定》指出,因转让收益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同级财政采取列收列支的方式,返还给成果完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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